已享受低保的老年人,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,通常可以同时申领经济困难老年人专项补贴(也称为“养老服务补贴”或“高龄补贴”等,具体名称各地可能不同)。
这两项补贴的性质和目的不同,通常可以叠加享受:
已享受低保的老年人,不仅要关注低保金,还应主动了解当地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专项福利政策。只要符合年龄、身体状况等条件,完全有可能同时享受两项补贴,以更好地保障晚年生活。请务必以当地民政部门的最新政策解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