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(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),应当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,并根据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。未按规定执行的,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义务。
与用人单位协商
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
申请劳动仲裁
提起诉讼
单位未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劳动法规,您有权通过协商、投诉、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。建议先尝试内部沟通,若无果再采取法律手段,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维权顺利。